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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格言锦集  时间: 2024-04-23 09:59:26  作者: tingfeng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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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又得来找程宝珍,再叫她那个狗血淋头,才又悻悻而归。

  长得太漂亮,就是有这些烦恼。所以在高添到来之前,程宝珍只敢偷偷的打扮自己,偷偷地自我欣赏,就怕招人眼了。

  但高添来了,大家也都知道高添是程宝珍的小丈夫了。那些有花花心思的,暗地里怎么想都不知道,明面上至少收敛了一些。高添虽然长得跟个小白脸似的,但那身高和体型摆在那儿,看上去可不是什么好惹的。

  这半年的时间,高添胖了二十几斤。他干的又是粗活重活,身上的肌肉慢慢发达起来,这会儿还不算夸张,但站在那儿,也挺威风的。

  而且吧,高添只有在程宝珍面前踩一副小绵羊的可怜样,在外面,冷着脸,一股杀气油然而生,在他现在这个年纪,这种气质就很违和,可也能够震慑住不少人,叫人不tຊ敢随便把他小瞧了。

  高添骑着他那吱吱丫丫的自行车来到了安平服装厂的门口。程宝珍刚刚洗完头,身上还带着从澡堂出来的湿气,她坐上了高添的后座儿,惊奇的对高添说,“高添,改装了?”

  “对,怕你坐着硌屁股,就去找了些海绵,自己绑上了。晴天没多大问题,要是下雨的话,还是得拆下来,不然的话湿掉就不能坐了。”

  “我还得找些皮的,应该会更舒服些。”高添给程宝珍考虑的非常非常到位。

  “这样就不错了。”程宝珍坐上去,“今天想吃什么,这天这么热,好多人喜欢去吃烧烤,要不咱们也去吃烧烤吧。”

  “行呀。”高添今天是6点下班,从他们厂里头骑车过来大概需要四十几分钟,他到的时候,太阳还在天上挂着,但已经没什么威力了,附近的烧烤店也差不多是这个点开始营业。

  “最近新开了好几家烧烤摊子,我都打听过了,要大街口的那家才好吃。”程宝珍说道。

  “那就去那家。”程宝珍说的话,高添几乎是没反对的。

  “咱们待会儿先吃,吃完之后,就去招待所开个房间,先把26个字母给学了,其实和你之前学的拼音有点像,不过要具体说起来,还是有很多不同。咱们先把这26个字母给学会了,然后英语单词,你就开始背,背多了,也就会了。”

  程宝珍说这话的时候,其实自己还挺心虚的,她以前是这么学英语的没错,可每次考试,也就是及格水平,好几次还差点不及格呢。

  “嗯。”高添点点头,“我会好好学的。”

  到了地方,人还不是很多,因为一般吃烧烤都是吃夜宵,边吃边烧烤边喝酒,是这些没有什么业余生活的工人们难得休闲放松的时光。

  烧烤摊旁边有卖肉夹馍的,怕光吃烧烤吃不饱,程宝珍在点完菜之后,又去买三个肉夹馍,她自己一个,高添吃两个。

  菜很快都上齐了,程宝珍问高添,“你要喝啤酒吗?可以来一瓶的,我看他们有冰镇的。”

  “汽水吧,咱们一人一瓶。以前我大伯很爱喝酒,喝完酒就打我,所以我对酒精,其实是很厌恶的。”高添说道,他这个人不厚道,抓住一切时机在程宝珍面前卖惨。

  “对不起,我不知道。”程宝珍内疚的说道,“就不要喝,喝酒有时候也耽误事,你不喝是好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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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不过你要是想喝,可以试试看。我在呢,很安全的。”高添对程宝珍说。

  “不不不。”程宝珍摆摆手,秀气的眉头都皱起来了,“我小的时候偷喝过我爷爷酿的酒,好难喝呀。还是汽水好,咱们一人一瓶,干杯一下,庆祝你要转正了!”

第26章 纯洁的开房

  两个人碰了一下汽水瓶子,发出清脆的声音,还挺带劲儿的。

  现在喝的汽水大部分都是玻璃瓶子装,瓶子撬开之后给根吸管,汽水喝完之后瓶子还给店家,店家再送去汽水厂,把瓶子清洗干净之后重新装上汽水,还可以拿出来卖,循环利用,降低成本。

  烧烤摊这边也有罐装的汽水,但大家一般都是喝这种瓶装的,味道都一样,量也差不多,可瓶装的便宜了一大半,他们这些打工的,肯定是哪样便宜选哪样,真有钱了,也不喝什么汽水了,喝洋酒去。

  “快吃吧!快吃吧!”程宝珍对高添说道,“这钉螺炒的不错,快试试看!刚刚肉夹馍的饼应该留下来点的,用来沾这个汤汁,绝对好吃。”

  程宝珍的舌头并不是特别灵活,她每次吃钉螺,每次都得拿牙签在那边捅半天。高添和她相反,随便一吸一嗦,小小的钉螺肉就叫他给吸出来了。

  看得程宝珍好不羡慕呀!

  高添曾经试图教会程宝珍怎么吃,不过没能成功,就由着程宝珍拿根牙签在那边慢慢吃去了。

  果然是工友们认证过的烧烤摊,味道是不错,就是有点咸,程宝珍喝完汽水之后还是觉得口渴,又和老板要了一壶水,咕噜咕噜把水灌完,才觉得好一些。

  吃饱喝足之后,他们就去附近的招待所开房间去了。

  他们开房间是为了学习,不过说出去肯定是没有人会愿意信的。

  在他们打工的这个乡里头,像这样子的招待所有非常的多。

  很多都是民宅改的,可能一个房间就大概10平方米左右,至于是用来干什么的,用脚后跟想都清楚。

  一些夫妻一起来南边打工的,通常都不是一个厂,女的大部分是在纺织厂、服装厂、玩具厂之类的,男的则是电子厂、机械厂或者去工地、码头……

  大部分人为了省钱,不会说专门去租个房子,而是住在厂里提供的宿舍,和程宝珍还有高添一样,只有两个人都放假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,外面吃个饭,聊聊天啥的。

  程宝珍和高添是假结婚,没发生过什么实质性的关系。程宝珍是不太懂这些,也没这方面的欲望。高添则是为了要维持人设,整天装弟弟呢,自然而然两个人还能保持纯洁的男女关系,连手碰手都是偶尔“不经意”之间的接触,更别提其他的事情。

  那些夫妻可不一样,已经是夫妻了,那方面的需求有什么必要压抑着吗?每次见面,说实话,吃饭都是次要的,就是为了打一炮。

  别的地方去不起,这种两个小时两三块钱的招待所,他们还是承担得起的。

  夫妻就算好的了,毕竟人家是有证的,合法的。除了夫妻之外,这种地方也有一些提供特殊服务的,不少人就是在这儿染个病回去,又传染给自己妻子,说起来也是很可恨的。

  程宝珍是实在找不到地方可以去,大晚上的哪里都黑乎乎的,怎么学习呀。所以只能来招待所,不然说真的,她嫌这儿脏!

  天花板都叫来这里开房间的客人抽烟熏黄了,地上黏糊糊的,鞋子踩上去摩擦的声音听起来叫人难受,还有那被子!不知道一天到头来有没有洗个三两次?

  高添知道程宝珍嫌弃这里脏,带了一些报纸过来,垫在床垫上。

  坐到报纸上面去之后,程宝珍让高添把上周的内容给她复述一遍,一点问题都没有,然后就开始教高添英语了。

  “咱们先来念一遍26个字母, ABC……”

  “ABC……”

  “DFG……”

  “DFG……”

  高添跟读了一遍,程宝珍错开顺序指了指起床的一个字母,“这个叫做什么呀?”

  “E。”

  “这个呢?”

  “B。”

  高添都能够清清楚楚的回答出来。

  程宝珍对高添学习进度非常满意,“非常棒非常棒,你自己从头到尾念一遍给我听一下。”

  高添上辈子是靠做洋垃圾生意发家的,一开始,他是和国人做生意,相当于到他这儿都是二手三手的了,真正大头已经被中间商给挣走了。他不想这个钱叫人给挣了,就苦学英语,自己去联系客户,把源头客户给把握住,他的英语水平,书面英语不说,口语至少是和外国人差不多的。

  不至于说什么26个字母读到中间还要卡壳的,这个男人很会装,或者是说程宝珍挺好骗的,程宝珍从来都没有怀疑过高添为啥学的这么快,只觉得他特别特别聪明,就是小时候被耽误了,不然考个清华都是有可能的。

  “这个我不会。”高添指了指“k”,“好学”地问程宝珍,“姐,你再教我一次。”

  “是K,跟我读,K!”

  高添跟着读了两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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